昨日,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,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现有情况,从即日起调整我市部分门诊病种医疗保障待遇,主要涉及提高门诊血液透析和门诊腹膜透析医保待遇标准,扩大药物报销范围。
昨日,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,结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现有情况,从即日起调整我市部分门诊病种医疗保障待遇,主要涉及提高门诊血液透析和门诊腹膜透析医保待遇标准,扩大药物报销范围。
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科长刘剑介绍,此次调整主要针对需要透析治疗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(也称尿毒症患者)。透析和肾移植是尿毒症患者经药物治疗无效时的治疗方法,透析包括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。
“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重特大疾病及特殊疾病门诊医疗保障待遇水平,根据我省重特大疾病门诊保障政策,以及我市统筹基金情况,我们多次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,收集患者实际情况并经专家论证,最终形成此次调整标准。”刘剑说。
调整后
门诊血液透析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标准由原来的5.5万元调整为8.4万元(合每月7000元)较之前提高2.9万元
门诊腹膜透析统筹基金每年最高支付标准由原来的5万元调整为7.2万元(合每月6000元)较之前提高2.2万元
在血液透析药物报销范围方面,新增西那卡塞、司维拉姆及抗凝剂等药物。此外,本次调整还增加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检测项目,将患者使用免疫抑制剂产生的“全血免疫抑制剂浓度测定”费用纳入“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”门诊支付范围,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检测费用。
刘剑表示,此次调整,尿毒症患者透析比以前可报销金额增多了,报销的相关药物范围扩大了,医保基金的支付也更合理和规范了。(记者 王博东 张喜逢 通讯员 黄丛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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